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0 月18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6 年10 月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胜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6 年10 月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议案》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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