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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0月28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柏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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