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10 月28 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6 年10 月25 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长金书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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