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0 月18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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