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0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文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文娟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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