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1 | ||
|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 |
|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 |
|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 |
|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 |
|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 |
|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 |
|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 公司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 |
|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 公司债券简称:26 深能 Y1 | |
|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 公司债券简称:26 深能 Y2 | |
| 公司债券代码:524972 | 公司债券简称:26 深能 Y3 | |
| 公司债券代码:524973 | 公司债券简称:26 深能 Y4 | |
| 公司债券代码:525020 | 公司债券简称:26 深能 Y5 | |
| 公司债券代码:525036 | 公司债券简称:26 深能 01 |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6 年10 月16 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10 月28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2>),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此项议案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深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关停机组所涉及的锅炉、部分输煤系统及环保处理设施等设备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消除关停机组安全风险,盘活闲置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深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关停机组所涉及的1号、2号锅炉、部分输煤系统及环保处理设施等设备(以下简称:拟处置资产),挂牌底价为人民币6,801.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转让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广深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1999年8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581X0。
法定代表人:唐超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6、27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沙角B电厂;进出口业务(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深贸管登证字第2003-0860号经营);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搬运。港口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64.77%股权,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5.23%股权。
2.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广深公司1号、2号锅炉、部分输煤系统以及环保处理设施等固定资产设备,相关资产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专项审计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本次拟处置资产审定金额为人民币3,477.25万元;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市场法评估,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评估值为人民币6,801.00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3,323.75万元,增值率95.59%。
3.资产处置方案
广深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拟处置资产,同时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及东莞日报发布公开挂牌信息。交易成交价包含本次拟处置资产拆解、清运工作的成本费用,广深公司在交易完成后不再支付任何拆解、清运工作的有关款项。
本次广深公司拟处置资产的公开挂牌底价为人民币6,801.00万元。如公开挂牌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授权公司董事长自首次正式信息披露公开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国资监管规定调整转让底价进行再次挂牌。
4.本次资产处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广深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2台35万千瓦亚临界煤电机组,分别于1987年4月、7月投入商业运营,并分别于2018年11月和2019年11月政策性关停。机组关停后,设备处于长期闲置停用状态,相关在建工程项目所依附的机组设备也停用,由于停止维护保养,设备腐蚀老化明显,已不具备继续使用的现实条件和经济价值。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实现废旧资产及可回收残值的公开、规范、市场化变现,拟对锅炉、部分输煤系统及环保处理设施等设备实施公开挂
牌转让处置。
本次挂牌转让的拟处置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完成挂牌转让时,广深公司转让拟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3,477.25万元,本次资产处置损益取决于最终成交价及相关税费。
5.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广深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关停机组所涉及的1号、2号锅炉、部分输煤系统及环保处理设施等设备,挂牌底价为人民币6,801.00万元。
(2)如首次正式信息披露公开挂牌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首次正式信息披露公开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国资监管规定调整转让底价进行再次挂牌。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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