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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新安洁: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9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涉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提供资产抵押的情形。具体为:

1、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暄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延田先生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 9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方不收取公司费用。

2、公司同意提供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64号3幢1-1、1-2、2-1、3-1、4-1、5-1、6-1、7-1的房产为本次授信作顺位抵押。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魏延田、王光强、赵晓光、张斌、蔡习标、魏文筠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2.11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第(二)款交易时: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2.6 条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暄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绕城公路西侧绿地空港 GIC 项目 29#楼(栋)1-2(层)S105 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魏延田

实际控制人:魏延田

注册资本:52,200,000 元

实缴资本:52,200,000 元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等。

关联关系:暄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暄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849,342,247.63 元;净资产:613,314,805.42 元;营业收入:400,375,449.94 元;净利润:-90,797,989.18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魏延田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公司董事长

关联关系:魏延田在暄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在新安洁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是新安洁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延田为保障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而提供的支持和帮助,是基于保障公司持续经营所需,公司无需支付费用,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担保方不收取公司费用,属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支持和帮助情形,有别于市场其他有偿担保行为,不存在定价不公允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授权董事长魏延田先生全权办理本次授信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按银行要求办理授信、资产抵押、签署相关合同等手续,授权有效期至前述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不收取费用,属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支持和帮助情形,不存在定价不公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 900万元,除需要控股股东暄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延田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之外,公司还需提供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64号3幢1-1、1-2、2-1、3-1、4-1、5-1、6-1、7-1的房产为本次授信作顺位抵押。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关联方实际担保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公司和相关方与银行协商及最终实际签署的文书为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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