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陕投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陕投赵石畔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陕投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增加项目总投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公司取得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投赵石畔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3〕1646 号)。2024 年5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雷龙湾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本项目。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赵石畔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和《关于投资建设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 机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赵石畔电厂二期项目公司的议案》,根据陕西省发改委核准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陕能赵石畔发电有限公司推进本项目建设。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和《关于设立赵石畔电厂二期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陕投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 机组项目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内容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作为陕电送豫工程的配套煤电项目及陕北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2×1000MW 超超临界空冷机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
(二)调整内容
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 年)〉的通知》要求,对项目进行了设计调整,因此需要增加部分投资,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项目总投资78.8 亿元,动态投资78.42 亿元,其中资本金为工程动态投资的 20%,其他部分通过贷款融资。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 80.24 亿元,动态投资 79.73 亿元,其中资本金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其他部分通过贷款融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为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 年)〉的通知》要求,对项目进行了设计调整,需要增加部分投资,相关调整未对项目投资方案造成实质影响。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 机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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