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28 日(星期三)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 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1201-1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10 月 2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名,董事长孙卫平女士、董事汪健先生、独立董事沈小平先生、独立董事吴学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
会议由董事孙卫平主持,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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