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续聘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 年11 月22 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 号2206 房间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1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6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91,385.92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65,436.32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6,690.63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审计收费 2,368.6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次。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香
2004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盛杰
2023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家,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
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5月,北京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郭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 年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郭香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3. 独立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郭香、签字注册会计师盛杰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收费 108 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比例超过 20%,主要因收购导致的审计范围大幅增加。2025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系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2026 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在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对其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2.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在执业资质、 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 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 对其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 部控制鉴证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