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 年10 月23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1 人,董事 GUICHAO HUA、黄美兰、F MARSHALL MILES、熊代富、应林光、竺素娥、孙笑侠、张军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 GUICHAO HUA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
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的需要,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6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