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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前次审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已届满,结合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预期时间,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示技术”)在保证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12 月 31 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9,223,781 股,发行价格为12.1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4,999,987.91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845,142.2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7,154,845.67 元。2021 年 12 月 1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 年12 月15 日出具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1SZAA2035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49,586.0040,000.0039,215.48
2偿还银行贷款7,500.007,500.007,500.00
合计57,086.0047,500.0046,715.48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预计在2026 年12 月31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由于募投项目应付款项的支付存在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募集资金包括未使用完毕的资金以及理财收益。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闲置募集

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范围为保本型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产品,优先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金融机构合作,并明确产品金额、期限及权利义务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显示技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显示技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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