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月16 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以下简称“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均自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12 个月,即自2024 年12 月16 日起至2025 年 12 月 15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2024 年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12月5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即延长至2026 年12 月1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1 月19 日、2025 年 1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鉴于本次发行经延长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延续性与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再次延长12 个月,即延长至2027 年 12 月15 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及相关授权事宜均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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