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10 月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 6 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光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6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996,855,389.7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7,985,337.83 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102,369,295.91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645,615,649.31 元。根据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在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大于拟分配金额的前提下,以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 元(含税)为上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为了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规定,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制定2026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514,187,126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7,128,068.9 元(含税)。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6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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