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等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原因导致不得行权的 872,94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在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 9 月 2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 年 9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5 年9月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9月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15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5 年10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5 年10 月15 日为授予日,以68.5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7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80.00 万份股票期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16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6 年9月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8.57 元/股调整为68.47 元/股,期权数量不变。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9 月 4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6、2026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5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解聘或辞职”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54,900 份予以注销。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对各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5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万元)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5年 | 73,931.39 | 64,288.16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 |
|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 A>Am | X1=100% | |
| An≤A<Am | X1=60% | ||
| A<An | X1=0%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各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该考核年度对应批次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303 号),公司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576,988,154.02 元(57,698.82 万元),低于第一个行权期营业收入触发值 64,288.16 万元,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0%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47 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18,040 份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次拟注销 5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54,900 份;本次拟注销247 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因不满足行权条件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618,040 份。
综上,前述情形合计应注销股票期权 872,940 份。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注销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完成后续信息披露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