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27 日开始,至 2026 年 10 月 16日结束,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16,073 股,公司已于2026 年10月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1,916,073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994.067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 11994.0670 万元。根据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85.6743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94.0670万元。 |
|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2185.6743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1994.0670万股,均为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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