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0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董事丁杰、赵海军、赵彬、丁涛、乐金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于 2027 年度将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BUILDUP
INTERIOR PTY LTD 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无董事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7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7 年度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杰科技”)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5.75亿元人民币及 150万元澳币,担保额度不超过 4.4亿元人民币及 150 万元澳币(含接受反担保金额)。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本次年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母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
本次年度银行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质押、抵押担保或相应反担保,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杰按需可以为额度内母公司拟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旭杰科技按需可以为各子公司额度内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或反担保,如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子公司的,对新设立的或被收购成为公司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公司对新收购、设立的子公司可提供股权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
公司控股子公司 Sipo Building Solutions Pty Ltd(以下简称“Sipo Building”)接受其高管 Yuan Wang、Guang Yu 为其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公司子公司苏州保祥建筑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保祥”)、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旭德”)按需可以为下属子公司额度内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或反担保。中新旭德及其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为其自身及其子公司提供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如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中新旭德子公司的,对新设立的或被收购成为中新旭德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7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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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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