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 年,2000 年经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尊农、乔久华。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 人。
中兴华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19,612.2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7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12 月31 日,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亨达案件已完结,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上述案件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行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4 次、纪律处分3次。近三年中兴华有5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人次、行政处罚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丹女士,2017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君女士,2015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在中兴华执业,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女士,2017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起在中兴华承担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卓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卓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2 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3 万元,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本次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所处行业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 月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为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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