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乐业县3个乡镇16个行政村5735户2.429万名群众,长期被一道难题困扰:林是谁的,地是谁的?
今年8月底,随着16个行政村相继开展林地确权颁证工作,这场持续70多年的林地之争,终于有了“说法”。
10月下旬,乐业县逻沙乡全达村,山坡上的八角熟了。村民张保站在一棵老树下采摘八角,竹筐里的八角堆得冒了尖。他抹了把汗说:“家里种了30亩八角、油茶,以前林地权属不清,只能管护不能采收,现在林地确定是我们的,心里踏实了。”
“踏实”这两个字,全达村村委会副主任骆万林深有体会。今年开春以来,他与村干部白天上山,晚上入户,把集体土地怎么划、群众实际经营的地块怎么定等复杂问题一一拆解。“证发到群众手中,林地是谁的,清清楚楚。”骆万林说。
雅长林区林地权属纠纷,源头在70多年前。1954年,广西国有雅长林场建立。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勘界靠手绘图纸、口头指界。此后数十年间,历经多轮土地政策调整,国有林地与群众用地边界长期混淆不清,部分地块出现“一地多证”“权属重叠”等问题。
“祖辈管了几十年的地,怎么就成林场的了?”这是压在许多人心头的疑问。群众有一本账——世代耕管的记忆;林场也有一本账——法定权属的凭证。两本账对不上,加上沟通不畅,简单调解已经很难消除隔阂。
历史遗留的问题,不能无限期拖下去。自治区、市、县、村四级联动组建专项攻坚专班,237名县级干部下沉一线,一户一户走访,地一块一块核实。
起初,一些群众不信任,甚至当面撂话:“你们是来帮林场争地的吧?”
“我们先听群众说,把历史事实弄清楚,再讲政策、纠偏差、解疑惑。”乐业县不动产服务中心主任刘代全思路清晰:先核实村集体土地权属,再划定群众生产生活保障用地,最后处置群众长期耕管的外围土地。
攻坚专班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维持现状、让利于民”的原则,调取1985年《二类调查林相图》、1989年《山界林权证》等上万份原始资料,引入高精度测绘、卫星遥感技术,组织林场技术人员、村组干部、老村民、群众代表等多方现场指界。
“既看历史档案资料,也看群众耕管现实。”逻沙乡乡长姚春艳说,针对群众长期实际经营、不在权属红线内的土地,明确保留群众继续经营的权利。
越来越多的村民和林场达成一致意见,村民代表在确权书上按下红手印。
滕佩金今年68岁,1984年,他在乐业县花坪镇烟棚村种植杉木、八角,是村里最早培育经济林的带头人。“没有林权证,不可以采收作物,我们也很烦心。”他说,证发到手里,该采伐就采伐,该管护就管护,这样对大家都好。
真正让滕佩金深受触动的,是专班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他们从不发毛(发火),问多少遍都耐心解释,还加班为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今年6月30日,滕佩金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写道:“只要身体还允许,只要群众还需要,我愿意继续发挥余热,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目前,乐业县涉及雅长林区林地权属纠纷的16个行政村已基本完成颁证工作,累计确权集体土地所有权11.96万亩,核定生产生活用地8.85万亩,规范处置群众长期耕管土地12.77万亩,70多年的林地之争有了“说法”。广西国有雅长林场相关负责人表示,林地权属厘清后,林场工作重心全面转向生态保护与科学经营。
“找到群众‘心结’,是化解纠纷的前提。我们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乐业县县长杨广林说,确权不是终点,当地同步建立确权档案查漏补缺机制、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机制和民生项目绿色通道,把群众建房、水池、产业路等审批权限下放,让群众办事少跑腿。
来源丨广西日报
编辑丨钟广莲
校对丨吴鑫凤
责编丨柳景舒
总值班丨李华林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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