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 1 号白马大厦 1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衡先生召集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 年10 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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