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10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其中董事赵冉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 名,实际出席董事6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10 月29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同意票6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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