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边逸军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南舒宇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人。
董事姚力军、张凯轩、吕晓青、王黎东、李伟力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写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1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项议案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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