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10月19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水良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季度报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经营状况编制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6-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黄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提名黄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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