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王正江、周贵阳)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和关联方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更加准确反映公司与关联方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预计金额作出合理调整。因公司 2026 年设备购买需求增加,公司对关联方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装备”)设备采购需求相应增加,预计关联采购额度增加 2,300 万元。因公司 2026 年原材料需求增加,公司对关联方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亚化工”)产品采购需求相应增加,预计关联采购额度增加5,000 万元。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新生物”)2026 年液体蛋氨酸市场需求增加,公司为其提供销售服务金额相应增加,预计关联销售额度增加 800 万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由137,156 万元调整为145,2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6年原预计金额 | 2026年现预计金额 | 2026年1-9月发生金额 |
| 采购货物/接受劳务 |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17,700 | 20,000 | 15,749 |
| 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23,000 | 28,000 | 20,363 | |
| 小计 | —— | 40,700 | 48,000 | 36,112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800 | 2,600 | 1,402 |
| 小计 | —— | 1,800 | 2,600 | 1,402 | |
| 合计 | 42,500 | 50,600 | 37,514 | ||
2、2026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做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6年预计金额 | 2026年1-9月发生金额 |
| 采购货物/接受劳务 | 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79,300 | 65,851 |
| 其他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购买商品、物业管理等 | 345 | 172 | |
| 小计 | —— | 79,645 | 66,023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4 | 10 |
| 恩骅力新和成工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 新材料、水电费等 | 14,000 | 10,508 | |
| 其他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出售商品、物业管理等 | 770 | 332 | |
| 小计 | —— | 14,814 | 10,850 | |
| 出租 |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 土地及房屋使用权 | 8 | 0 |
| 恩骅力新和成工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 土地及房屋使用权 | 107 | 64 | |
| 其他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土地及房屋使用权 | 10 | 13 | |
| 小计 | —— | 125 | 77 | |
| 承租 | 其他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土地及房屋使用权 | 72 | 36 |
| 小计 | —— | 72 | 36 | |
| 合计 | 94,656 | 76,986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德力装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彬
注册资本:8,000 万
住所: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沃西大道9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时间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46,451.16 | 15,234.43 | 17,733.06 | -1,980.13 |
|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48,209.02 | 16,551.26 | 23,217.26 | 1,316.84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力装备为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德力装备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赛亚化工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杰文
注册资本:20,000 万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时间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30,153.84 | 26,078.65 | 27,316.09 | 1,756.73 |
|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32,699.72 | 26,793.91 | 24,965.49 | 2,577.62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周贵阳在赛亚化工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赛亚化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镇新生物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剑平
注册资本:77,836 万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 号
经营范围: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时间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91,199.01 | 83,625.07 | 55,851.20 | 11,896.09 |
|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311,765.49 | 130,594.06 | 165,941.55 | 46,864.43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王正江在镇新生物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镇新生物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格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市场价是指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4)成本加成价是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5)协议价是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2、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具体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德力装备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容器设备,为公司经营所需的商品,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的原则,如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格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赛亚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商品,公司与其之间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供货合同,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的原则,并根据协议进行浮动。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镇新生物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液体蛋氨酸产品购销及销售服务,公司与其之间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合同,合同中产品价格主要以市场价格结算。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属于正常购销业务,只要持续经营,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议案》在提交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该议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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