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 年10 月19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6年10 月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牡丹江市教育局捐赠教育奖励基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牡丹江市教育局捐赠30 万元教育奖励基金。捐赠资金专项用于牡丹江市第十五中学、牡丹江市东华小学教育奖励基金项目。
(二)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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