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9,400.00 万元
补流期限:自 2026 年 10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
| 募集资金总额 | 48,481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47,453.184531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0月10日 |
|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 2026年10月23日归还11,877万元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2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484,81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84,810,000.00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8,250,758.00 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2,027,396.6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31,845.3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62 号验资报告。
因触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新致转债”已完成提前赎回。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新致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586.32 | ||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进度 |
| 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 | 34,231.00 | 25,086.88 | 73.29%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222.18 | 13,222.04 | 99.99% |
| 合计 | 47,453.18 | 38,308.92 | 80.73% |
注 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是指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不包括暂时补流的金额。 注 2: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依据截至 2026 年 9月 30 日累计投入数据计算。 公司其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10 月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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