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集团”)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前,国茂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33,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7%。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茂集团计划在 2026 年10 月 30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是 □否 |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是 □否 | |
|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 ☑是 □否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 |
| □其他:____ | ||
| 持股数量 | 333,760,000 股 | |
|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49.97% | |
|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 □是☑否 | |
|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 □是 ☑否 |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 333,760,000 | 49.97% |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徐国忠、徐彬、沈惠萍分别持有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47%、45%、8%的股份。 |
| 徐国忠 | 34,293,900 | 5.13% | 徐国忠与沈惠萍为夫妻关系,徐彬为徐国忠与沈惠萍之子,徐玲为徐国忠之女。 | |
| 徐彬 | 43,846,022 | 6.56% | 徐彬为徐国忠与沈惠萍之子。 | |
| 沈惠萍 | 1,913,880 | 0.29% | 徐国忠与沈惠萍为夫妻关系。 | |
| 徐玲 | 10,263,854 | 1.54% | 徐玲为徐国忠之女。 | |
| 合计 | 424,077,656 | 63.50% | —— |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增持主体名称 |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
| 拟增持股份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
| 拟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A股 |
| 拟增持股份方式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
| 拟增持股份金额 | A股:8,000万元~15,000万元 |
| 拟增持股份数量 | 不适用,以实际增持为准 |
|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不适用,以实际增持为准 |
| 拟增持股份价格 |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 2026年10月30日~2027年4月29日 |
|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拟增持主体承诺 |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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