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事前已经审议通过该方案,薪酬委员会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党组织领导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薪酬结构和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确定,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能力等因素确定,为月度或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月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等因素计算确定,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后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薪酬支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确定的基本薪酬基数,按月度平均发放;月度绩效薪酬按月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评价后支付,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按规定扣减或追回相应薪酬。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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