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 29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19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云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参加董事七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选举韩录云女士、郭钏先生、吴凯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
选举申梅芹女士、吴凯先生、韩录云女士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
选举吴凯先生、余玉林先生、韩录云女士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选举余玉林先生、申梅芹女士、郭钏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各委员会第一位成员为本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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