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刘宗柳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中的财务信息。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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