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为充分利用香港、新加坡的区位优势,公司选择在香港、新加坡开展电子元器件的境外采购和销售业务,并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将部分境外采购的货物进口到境内进行销售,因此导致存在一定外汇敞口。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锁定交易成本,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5 月 19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7,500 万元人民币,预计全年交易规模不超过 15 亿美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本次新增额度旨在通过开展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冲美元等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增强财务稳健性,不涉及任何投机或套利行为,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本次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 25 亿美元的额度。新增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的总额度,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与前次额度统一到期,使用期限自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产品。
(三)交易场所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合约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本次新增额度的资金占用为当前已获得的银行金融衍生品专项授信,不涉及交易保证金。
(六)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2026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1,309 亿元人民币,较 2025 年同期增长 192.41%,境外业务亦大幅增长,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已无法充分覆盖业务需求,故拟新增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支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提升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因汇率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衍生品单边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并通过平仓或展期交易控制风险,保障交易目标的实现。
(三)履约风险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其他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可能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三)密切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汇率避险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汇率管理小组报告。
(四)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审慎选定交易的金融机构,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中心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衍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价格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五)财务中心负责对每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
生。
(六)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操作环节遵循岗位不相容原则,进行交叉监督复核,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六、新增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新增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外币结算业务的实际需求,以正常经营业务背景为依托,为有效规避汇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配备了专门人员,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实际可行性。公司本次新增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具有可行性。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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