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6-07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574,950,924.72 | -27.58% | 2,266,584,283.82 | -7.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761,434.63 | 46.82% | -134,244,113.24 | -242.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624,293.50 | -73.22% | 35,603,144.49 | -75.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85,092,844.98 | -137.0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5 | 48.65% | -0.06 | -25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55 | 48.65% | -0.06 | -25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0% | 0.07% | -2.10% | -3.4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2,249,821,834.25 | 12,941,946,261.14 | -5.3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326,256,115.09 | 6,480,433,185.28 | -2.38% |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4,124.86 | -1,257,099.2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8,981.91 | 3,132,475.71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89,669.74 | 3,680,169.11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36,943.41 | -203,134,665.06 | 主要为投资者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28,966.41 | -27,601,195.09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0,591.34 | -130,666.68 | |
| 合计 | -1,862,858.87 | -169,847,257.7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1,343,936,932.28 | 2,581,531,368.74 | -47.94% |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货支出增加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345,176.76 | 17,579,574.54 | 61.24%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63,434,010.08 | 22,126,734.39 | 186.68% | 主要系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 |
| 存货 | 2,902,786,125.11 | 2,129,487,782.89 | 36.31% | 主要系在建项目及储能大项目备货增加所致 |
| 合同资产 | 50,633,971.53 | 16,905,081.57 | 199.52% | 主要系应收质保金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3,403,716.37 | 328,835,444.25 | 47.00% | 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
| 短期借款 | 7,008,166.68 | 27,115,583.36 | -74.15% | 主要系报告期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
| 预收款项 | 61,333.30 | 361,833.33 | -83.05% | 主要系预收房租结算款减少所致 |
| 合同负债 | 493,009,209.45 | 274,414,516.22 | 79.66% | 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1,086,923.97 | 744,326,352.91 | -63.58% | 主要系归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
| 长期借款 | 966,573,933.66 | 593,583,736.36 | 62.8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
| 预计负债 | 253,956,718.53 | 122,914,875.79 | 106.61% | 主要系投资者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
| 专项储备 | 2,889,885.80 | 2,091,884.59 | 38.1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所致 |
| 利润表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其他收益 | 29,715,837.24 | 62,450,815.70 | -52.42% | 主要系收到补贴减少所致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808,809.06 | -1,340,490.63 | -682.53% | 主要系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676.43 | -445,231.77 | -105.09% | 主要系购买外汇远期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773,259.88 | -24,301,596.48 | 34.86% | 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减值增加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9,464,389.87 | -10,026,391.34 | 393.34% | 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存货计提的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7,099.26 | 7,869,653.00 | -115.97% | 主要系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833,236.77 | 103,426.36 | 705.63% | 主要系收到的违约金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203,967,901.83 | 75,104,760.34 | 171.58% | 主要系投资者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16,067,216.32 | 36,047,927.30 | -55.4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下降所致 |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5,092,844.98 | 1,038,415,785.71 | -137.08% |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减少,购货支出增加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150,462.04 | -720,917,197.32 | 62.9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融资借款所致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4,55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05% | 653,174,469 | 0 | 质押 | 172,290,000 |
| 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66% | 434,429,514 | 0 | 不适用 | 0 |
|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3% | 110,094,000 | 0 | 不适用 | 0 |
| 赫连建玲 | 境内自然人 | 0.72% | 16,692,615 | 0 | 不适用 | 0 |
| 钟允溪 | 境内自然人 | 0.36% | 8,295,100 | 0 | 不适用 | 0 |
| 马洁 | 境内自然人 | 0.33% | 7,715,056 | 0 | 不适用 | 0 |
| 万春艳 | 境内自然人 | 0.25% | 5,8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何宇 | 境内自然人 | 0.24% | 5,487,864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23% | 5,433,676 | 0 | 不适用 | 0 |
| 陈辉军 | 境内自然人 | 0.21% | 5,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653,174,469 | 人民币普通股 | 653,174,469 | |||
| 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34,429,514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429,514 | |||
|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0,09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94,000 | |||
| 赫连建玲 | 16,692,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92,615 | |||
| 钟允溪 | 8,29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95,100 | |||
| 马洁 | 7,715,056 | 人民币普通股 | 7,715,056 | |||
| 万春艳 | 5,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00,000 | |||
| 何宇 | 5,487,864 | 人民币普通股 | 5,487,864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433,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5,433,676 | |||
| 陈辉军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三大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慧盟”)的董事兼总经理何佳先生系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之子,第八大股东何宇先生系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之子,新平慧盟、何宇先生与东方集团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股东东方集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41,933,731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1,240,738股,合计持有653,174,469股;2.公司股东新平慧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1,500,000股外,还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8,594,000股,合计持有110,094,000股;3.公司股东赫连建玲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222,300股外,还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470,315股,合计持有16,692,615股;4.公司股东钟允溪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465,000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30,100股,合计持有8,295,100股。 |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2,073,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8%。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 万祖岩 | 236,250 | 0 | 78,750 | 315,000 | 高管离任锁定 | 原副总经理万祖岩先生于2026年5月18日离任,其持有的315,000股股份自离任生效之日起锁定6个月,之后至原定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至2027年5月22日全部解除限售。 |
| 胡志强 | 97,500 | 0 | 32,500 | 130,000 | 高管离任锁定 | 原副总经理胡志强先生于2026年4月27日离任,其持有的130,000股股份自离任生效之日起锁定6个月,之后至原定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至2027年5月22日全部解除限售。 |
| 合计 | 333,750 | 0 | 111,250 | 445,000 | -- | --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之股权转让事项
2020年 7月 21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及广东恒锐签署了《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8%(共计41,756.86万股)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并且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剩余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该协议转让于 2020年 8月 1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023年 8月 18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广东恒锐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东方集团在本协议签署五年内继续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易事特股份(73,949.9828万股)的表决权。协议签署后,广东恒锐所持公司表决权不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不发生变化。2023年 10月 26日,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对原协议第六条内容进行了补充约定,除此以外其他内容不变。同日,东方集团、广东恒锐签署了相应的股份质押合同,并于 2023年 10月 31日完成相应的质押手续。
2024年 12月 26日,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原协议、《补充协议(一)》部分内容进行了期限延长及补充约定。次日,东方集团、广东恒锐签署了相应的股份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
2025年 12月 8日,公司股东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与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及东方集团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的 434,429,5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6%)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该股份协议转让于 2026年 3月 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广东恒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2020 年 8 月 19 日、2023 年 8 月 18 日、2023 年 10 月 27 日、2023 年 11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2025 年 12 月 8 日及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调整股权转让方案暨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续签表决权放弃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暨东方集团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及《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与荆江实业之股权转让暨控制权发生变更事项
2025年 12月 8日,公司股东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与荆江实业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17,568,6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东方集团将原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 16,860,914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荆江实业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434,42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6%);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荆江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州市国资委”)作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6年 1月 23日,荆州市国资委向荆江实业出具《关于市城发集团战略控股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荆国资发〔2026〕5 号),原则同意荆江实业以 5.61 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广东恒锐和东方集团合计持有易事特的434,429,514股股份,收购交易价款合计 2,437,149,573元;原则同意荆江实业成为易事特控股股东,并取得控制权。
2026年 1月 26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荆江实业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47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荆江实业收购易事特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2026年 3月30日,该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荆江实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荆州市国资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2026 年 1 月 23 日、2026 年 1 月 26 日、2026 年 3 月 31 日及 2026 年 5 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关于收到荆州市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及《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3、关于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
2024年 7月 5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年 7月 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收到事先告知书后,公司立即采取行动,组织财务等各相关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研判并开始内部整顿、整改工作。
2024年 8月 29日,公司完成事先告知书中所述事项涉及的财务报表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7号)。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自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 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条规定,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当日向深交所提交申请。
2026年 1月 12日,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年1月 13日停牌一天,2026年 1月14日开市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易事特”变更为“易事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7月 5日、2024年 8月 2日、2025年 12月 31日及 2026年 1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4、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公司投资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系列案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 2,168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材料,索赔金额合计 8,698.03万元。其中,1起案件二审审结,其余案件部分完成调解,部分仍处于待审理或调解过程中。在广东高院、广州中院、广东省调解中心的调解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与 1,886名投资者达成和解,调解金额合计 6,743.08万元,公司依约履行赔付义务。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2日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粤 01民初 3178号】,涉及 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及相关人员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234,991元,诉讼请求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广州中院认为本案符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情形。2026年 1月 16日,广州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明确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6年 2月 15日。截至 2026年 7月 23日,线上及线下登记的适格投资者总计 12,242人;受广州中院委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测算,前述适格投资者损失金额合计23,395.79 万元。该代表人诉讼案件于 2026 年 9 月 8 日进行首次开庭审理,尚未形成生效判决,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意愿。之后原告代表人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草案并提交广州中院,法院于 9月 24日向全体登记原告发出通知,在 9月 24日-10月 9日期间征集原告对调解协议草案的意见,并于 10月 13日召开调解协议草案听证会。听证会后,原告代表人和各被告对调解协议草案进行了修改,增加了被告逾期履行的责任条款,完善了赔偿款划付的方式。广州中院于 10月 23日发布制作调解书的公告,广州中院决定制作民事调解书,通知对调解内容有异议的投资者在 2026年 11月 2日前提交退出调解申请。
针对上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团队,积极配合广州中院及广东高院推进投资者诉讼案件的审理、调解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因该等案件需承担的赔偿金额最终以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调解结果为准。
5、关于股份回购事项
2024年 7月 25日,公司收到董事长、总经理何佳先生《关于提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何佳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
公司于 2024年 8月 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对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决定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05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469.1358 万股至 4,938.2716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328,240,476 股)的1.0605%至 2.12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 2025年 8月 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73,560股,回购总金额为106,950,61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776%,最高成交价为 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5元股。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为 16,826,620股,回购总金额为 54,973,310.2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股份回购已于 2024年 11月 4日实施完成;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途的股份为 15,246,940股,回购总金额为51,977,300.8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2024 年 8 月 6 日、2024 年 8 月 9 日、2024 年 8 月 17 日、2024 年 9 月 3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2 月 5 日、2025 年 3 月 4 日、2025 年 4 月 1 日 、 2025 年 4 月 9 日 、 2025 年 5 月 6 日 、 2025 年 6 月 3 日 及 2025 年 7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2024-062)、《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73、2025-001、2025-005、2025-007、2025-009、2025-029、2025-034、2025-035)、《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及《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1)公司副总经理退休离任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31日收到副总经理鄢银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鄢银科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退休。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鄢银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退休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2)公司副总经理辞职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胡志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志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胡志强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详见公司于 2026年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3)换届事项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6年 5月 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出公司第八届非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5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7、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8,885,007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2,961,669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5,923,338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2.00%。
自 2025年 12月 15日至 2026年 3月 2日期间,东方集团已累计减持 68,792,44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996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2,952,279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999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5,840,166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1.9964%。东方集团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2月 31日、2026年 1月 30日、2026年 2月 5日、2026年 3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343,936,932.28 | 2,581,531,368.74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10.63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2,220,390,682.44 | 2,478,528,985.51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345,176.76 | 17,579,574.54 |
| 预付款项 | 63,434,010.08 | 22,126,734.39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160,288,302.08 | 188,928,086.6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37,069,387.29 | 56,019,184.65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2,902,786,125.11 | 2,129,487,782.8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50,633,971.53 | 16,905,081.5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929,619.46 | 10,929,619.46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3,403,716.37 | 328,835,444.25 |
| 流动资产合计 | 7,264,148,536.11 | 7,774,856,788.66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20,097,927.79 | 20,879,852.52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9,956,614.02 | 270,924,299.3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6,235,406.17 | 125,176,828.1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0,185,254.86 | 42,372,418.14 |
| 固定资产 | 2,865,018,126.14 | 2,968,286,997.56 |
| 在建工程 | 686,434,448.17 | 642,484,707.1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96,623,479.85 | 102,105,283.62 |
| 无形资产 | 192,781,318.14 | 163,505,944.2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17,434,770.52 | 17,434,770.52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698,822.92 | 28,863,541.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946,326.23 | 107,631,636.4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8,260,803.33 | 677,423,193.6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85,673,298.14 | 5,167,089,472.48 |
| 资产总计 | 12,249,821,834.25 | 12,941,946,261.14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7,008,166.68 | 27,115,583.3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318.75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070,239,793.35 | 1,341,083,312.34 |
| 应付账款 | 909,010,606.58 | 1,024,182,539.78 |
| 预收款项 | 61,333.30 | 361,833.33 |
| 合同负债 | 493,009,209.45 | 274,414,516.2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657,163.09 | 35,504,929.27 |
| 应交税费 | 36,565,273.44 | 43,668,208.61 |
| 其他应付款 | 339,361,512.40 | 364,457,526.3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1,086,923.97 | 744,326,352.9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3,248,572.77 | 93,791,266.85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71,263,873.78 | 3,948,906,068.99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966,573,933.66 | 593,583,736.36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94,753,509.66 | 96,856,149.11 |
| 长期应付款 | 1,198,385,391.62 | 1,566,995,066.0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253,956,718.53 | 122,914,875.79 |
| 递延收益 | 7,080,563.58 | 6,133,480.2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845,187.55 | 44,227,717.8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63,595,304.60 | 2,430,711,025.38 |
| 负债合计 | 5,834,859,178.38 | 6,379,617,094.37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2,328,240,476.00 | 2,328,240,47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424,122,384.31 | 424,250,394.42 |
| 减:库存股 | 107,004,245.06 | 107,004,245.06 |
| 其他综合收益 | -399,940,112.82 | -381,969,048.96 |
| 专项储备 | 2,889,885.80 | 2,091,884.59 |
| 盈余公积 | 414,379,366.40 | 414,379,366.4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3,663,568,360.46 | 3,800,444,357.8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326,256,115.09 | 6,480,433,185.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88,706,540.78 | 81,895,981.4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14,962,655.87 | 6,562,329,166.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249,821,834.25 | 12,941,946,261.14 |
法定代表人:陈子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瞿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敬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营业总收入 | 2,266,584,283.82 | 2,461,436,764.03 |
| 其中:营业收入 | 2,266,584,283.82 | 2,461,436,764.03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42,418,888.20 | 2,286,992,877.16 |
| 其中:营业成本 | 1,601,005,109.10 | 1,780,438,061.69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26,776,465.23 | 26,989,749.36 |
| 销售费用 | 187,227,705.68 | 191,185,913.50 |
| 管理费用 | 92,967,514.25 | 82,375,638.74 |
| 研发费用 | 186,341,557.34 | 160,630,301.15 |
| 财务费用 | 48,100,536.60 | 45,373,212.72 |
| 其中:利息费用 | 44,222,352.32 | 56,913,155.56 |
| 利息收入 | 12,622,267.52 | 22,079,382.81 |
| 加:其他收益 | 29,715,837.24 | 62,450,815.7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808,809.06 | -1,340,490.6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051,317.38 | -3,779,326.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676.43 | -445,231.7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773,259.88 | -24,301,596.4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9,464,389.87 | -10,026,391.3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7,099.26 | 7,869,653.0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8,217,969.34 | 208,650,645.35 |
| 加:营业外收入 | 833,236.77 | 103,426.3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3,967,901.83 | 75,104,760.3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4,916,695.72 | 133,649,311.3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067,216.32 | 36,047,927.3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0,983,912.04 | 97,601,384.0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0,983,912.04 | 97,601,384.0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4,244,113.24 | 94,268,108.5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39,798.80 | 3,333,275.5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971,063.86 | -143,000,409.53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971,063.86 | -143,000,409.53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899,200.00 | -143,046,297.33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899,200.00 | -143,046,297.3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1,863.86 | 45,887.8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瞿厅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1,863.86 | 45,887.80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8,954,975.90 | -45,399,025.4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2,215,177.10 | -48,732,300.9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39,798.80 | 3,333,275.52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6 | 0.0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6 | 0.04 |
法定代表人:陈子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敬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08,362,974.01 | 3,358,430,199.8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136,733.70 | 7,297,894.2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4,587,986.64 | 222,268,699.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99,087,694.35 | 3,587,996,793.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11,050,617.04 | 1,681,784,549.7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3,834,297.73 | 282,703,043.1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4,900,558.78 | 172,161,097.5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4,395,065.78 | 412,932,316.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84,180,539.33 | 2,549,581,007.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5,092,844.98 | 1,038,415,785.7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25,321,529.40 | 730,01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278.54 | 2,693,528.0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8,830.97 | 5,754,797.2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30,106.50 | 473,825.6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42,330,745.41 | 738,932,150.9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5,475,126.21 | 204,464,812.3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21,000,001.00 | 731,575,256.15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548,364.39 | 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911,350.00 | 3,404,5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06,934,841.60 | 939,444,568.5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604,096.19 | -200,512,417.6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8,400,000.00 | 147,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6,024,145.19 | 789,562,247.8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4,424,145.19 | 938,562,247.8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1,714,151.59 | 187,055,837.9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284,958.89 | 82,743,466.7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9,575,496.75 | 1,389,680,140.5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1,574,607.23 | 1,659,479,445.1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150,462.04 | -720,917,197.3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170,161.44 | -5,033,883.1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22,017,564.65 | 111,952,287.6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69,722,931.24 | 1,536,032,442.6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7,705,366.59 | 1,647,984,730.25 |
(二) 2026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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