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郑金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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