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10 月29 日(星期四)在公司二楼VIP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 10 月23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 人。
会议由董事长林木勤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同意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689.19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等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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