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谈文舒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 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Gamma < 20 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2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2.3 | 《舆情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各项制度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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