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此会议于2026年10 月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竺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佳凯先生列席。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人,其中竺晓东先生、王健先生、陈灵国先生、叶元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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