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10 月24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姚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艺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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