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事务所约定的服务期限业已届满,为降低跨地域沟通对审计效率的影响,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事宜与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于2026年10 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张艳红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34 人
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 81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8 人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10.84 亿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03 亿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51 亿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36 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9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5 次,涉及从业人员 57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伟,2010 年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飞,2023 年 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范鹏飞,2005 年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应答报价,并与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合计110 万元。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所 2025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所约定的服务期限业已届满,为降低跨地域沟通对审计效率的影响,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聘任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 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经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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