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 交易目的 | □获取投资收益☑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其他:____ | |
| 交易品种 |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 |
| 交易金额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单位:万美元) | 250 |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单位:万美元) | 3,000 |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_ | |
| 交易期限 | 2026年10月29日至2027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届满日止)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于2026 年8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坚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外汇收支规模同步增长,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进一步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实际需求情况,拟增加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2,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即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由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增加至不超过3,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
公司主营电子制造服务业务,日常经营中涉及大量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且外币收支占比较高。受收付时间差等因素影响,公司外币应收账款、外币货币性资产与外币借款、应付账款等外币负债形成的汇率风险敞口,与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在币种、金额及期限上相互匹配,二者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通过远期、掉期(互换)等合约锁定未来收汇、付汇的汇率,可将汇率波动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汇兑损益的影响控制在预定范围内,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拟与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坚持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交易金额
公司本次拟增加不超过2,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的额度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增加后,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3,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3,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250 万美元(含为交易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为应急措施预留的保证金等),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上述交易均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属于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2、交易币种: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等。
3、交易场所及交易对方: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不涉及境外交易场所;交易对方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信用状况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期限(2026 年8月20 日通过后12 个月)截止日止,即2026 年10 月29 日至2027 年8月19 日,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公司金融衍生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开展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将金融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理采用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口收入等;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规模,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出口结算、风险管控、金融产品防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4、公司财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外汇及资金管理,对交易品种、交易金额、交易期限及交易对手实行台账管理,交易授权、交易执行、交易确认及结算等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5、公司内部审计定期及不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检查,监督金融衍生品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 | □是 ☑否 |
|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 □是 ☑否 |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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