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宝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投资”)与深圳前海宏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宏兆基金”)签署了《华宝-宏兆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华宝-宏兆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华宝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占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为 40%,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的通知,前海宏兆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共青城华远宏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深圳前海宏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 年 10 月 26 日
备案编码:SGU214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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