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投资金额: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满坤科技”)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稳健型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
2、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稳健型的投资产品。上述闲置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原2026 年8月1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关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于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作废。
针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6 号)同意,并于2022 年8月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36,870,000 股,发行价格为2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88,11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4,444,404.98 元。上述资金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月 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6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60,000,000.00 元,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4,008,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55,99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10 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4,953,878.36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5,046,121.64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 年10 月9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3-54号”《验证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备案情况 | 拟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
| 1 | 吉安高精密印制线路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统一项目代码:2101-360861-04-01-966714) | 100,223.73 | 87,444.44 |
| 合计 | 100,223.73 | 87,444.44 |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泰国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项目 | 50,175.07 | 47,000.00 |
| 2 | 智能化与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 | 30,455.00 | 28,504.61 |
| 合计 | 80,630.07 | 75,504.61 | |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504.61万元,少于《募集说明书》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资金投入周期较长,资金需按计划分期逐步拨付。在资金实际拨付前,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阶段性闲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稳健型的投资产品。
3、上述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上述闲置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事项的情形。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资金额度和使用期限内,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事宜。
(七)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拟购买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购买安全性高、稳健型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在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有关规定,对本次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运营,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稳健型的投资产品。上述闲置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事宜。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满坤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满坤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满坤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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