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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7 人。

 本次可解除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05,27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2%。

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 年 9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9月30 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 年10 月9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5 年10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11 月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405.421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8、2025 年12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7 元/股。

9、2026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82 元/股,并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0、2026 年7月28 日,公司注销完成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566 股。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根据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于2025 年10 月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年10月9日。

2、授予数量:405.4216万股。

3、授予人数:149人,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4、授予价格:7.3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149人)405.4216100.00%
合计(149人)405.4216100.00%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

1、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7元/股。

2、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82元/股,并于2026年7月28日回购注销完成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566股。

3、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实施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62元/股。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 年 11 月 12 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激励对象同时满足下列解除限售条件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考核目标为:以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当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为计算依据。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83,079.9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35,107.3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年增长率为18.38%。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70%、0%。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本次解除限售的14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的考核结果为优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0%。

综上所述,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1月12 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最终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9 人,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完毕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7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其中 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后续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47人。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47 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5,272 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52%。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解锁数量占其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核心技术、管理及业务人员(147人)4,010,4532,005,27250%
合计4,010,4532,005,2725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建议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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