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6-05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
| 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 | 300,000万元 | 297,952.39万元 | 不适用 | 否 |
注:公司未对担保进行预计。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 (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万元) | 2,499,892. 78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3.60 |
| 特别风险提示 (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回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 (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获得由新疆银监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265H265230001),主要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资金结算与收付等业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服务。新特能源已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2027 年1 月1日至202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30 亿元。
为进一步保障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向新特能源出具承诺函,承诺保证财务公司履行存款服务义务,当财务公司无法履行义务时,公司承担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失等。上述承诺构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 30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实际存款(含应付利息)发生情况确定。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截至 2026年9月30 日,财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5.25%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74%的股权,控股公司衡变公司持有其21%股权,控股公司沈变公司持有其5%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白云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01MA785MP462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1月29日 | ||
| 注册地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189 号特变电工总部研发大楼四层 | ||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人民币)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已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182,823. 93 | 1,353,622. 67 |
| 负债总额 | 890,063.08 | 1,062, 597. 26 |
| 净资产 | 292,760.85 | 291,025.41 |
| 营业收入 | 15, 657. 45 | 29,107.51 |
(二)信用等级状况
财务公司无不良贷款、逾期担保,信用情况正常。
三、担保主要内容
新特能源与财务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5 日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于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 30 亿元。为进一步保障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向新特能源出具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保持对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并保证财务公司规范经营;2、尽最大努力并采取一切合理方式保证财务公司履行其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存款服务的义务;3、就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通过《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存款服务向财务公司存放的存款,尽最大努力并采取一切合理方式保证财务公司将该等存款主要用于向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4、因财务公司无法履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发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本金、利息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上述承诺构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 30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实际存款(含应付利息)发生情况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新特能源主要从事多晶硅生产及光伏、风能电站建设及运营,为港股上市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新特能源及其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构成新特能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向新特能源作出承诺,有利于进一步保障新特能源的资金安全,维护新特能源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向新特能源做出承诺事项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担保风险分析
财务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为成员单位办理相关业务,且成员单位均为公司的控股公司,信用风险处于较低水平;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存款业务规模大幅增长,足额计提风险准备金,贷款业务均属于正常类,未出现逾期、不良情况,经营稳健,具备到期支付新特能源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能力,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新特能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财务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向新特能源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财务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新特能源通过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提升资金管理及融资效率。本次公司向新特能源作出承诺,保障了新特能源资金的安全性,有利于维护新特能源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公司经营稳健,具备到期支付新特能源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能力,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395,103.14万元、担保总额为2,499,892.78 万元,分别占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8.75% 、 33.6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63,125.40 万元、担保总额为 2,036,004.22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29% 、 27.37% 。按新特能源存款金额上限(30 亿元)增加对财务公司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695,103.14 万元,担保总额为 2,799,892.78 万元,分别占公司2025 年 12 月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79% 、 37.64% (外币按 2026年 9 月 30 日汇率:1 美元=6.7351 人民币;1 印度卢比 = 0.06 99 人民币;1 欧元= 7.62 15 人民币,1 巴西雷亚尔=1.2889 人民币,1 巴林第纳尔 = 17.86 51 人民币,1 西非法郎 = 0.01 16 人民币折算)。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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