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5 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32,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7月26 日至2025 年8月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8 月5 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8月12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 年10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2025 年9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78 人调整为 74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7.5 万股调整为83 万股。在本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原拟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74 人调整为73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3 万股调整为82 万股。
2026 年10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6 年6月3日实施完成2025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董事会依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74 元/股调整为14.03 元/股。同时,公司将回购注销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数量相应由73 人调整为65 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和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5 年10 月21 日,截至审议本次解锁事宜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6 年10 月20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注:1、“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考核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经审计,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1,677,421,067.76元,同比增长35.6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 |||||
|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 除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其余6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本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 ||||
| 考核评级 | A | B | C | D | |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P) | 100% | 80% | 60% | 0 | |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P)×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65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2,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4%。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 1 | 侯姗姗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56,000 | 28,000 | 28,000 |
| 2 | 李嵩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14,000 | 7,000 | 7,000 |
| 3 | 叶科 | 中国 | 财务负责人 | 28,000 | 14,000 | 14,000 |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62人) | 966,000 | 483,000 | 483,000 | |||
| 合计 | 1,064,000 | 532,000 | 532,000 |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532,000 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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