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13 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总费用为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并提请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2025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 亿元。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零售业等,审计收费 9.1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 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 项目合伙人 | 张家辉 | 2013年 | 2010年 | 2012年 | 2026年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余建国 | 2017年 | 2012年 | 2012年 | 2022年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李顺利 | 2004年 | 2004年 | 2012年 | 2023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家辉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4年 |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3年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3年、2025年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5年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5年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余建国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年-2025年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4年-2025年 | 中国广电广州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顺利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3年-2024年 |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一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5年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5年 |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5年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5年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5年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3年-2025年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总费用为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公司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3 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 月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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