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和“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60,312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603.1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91.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411.56万元。本次发行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503.1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3〕381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 截至2026年9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 项目状态 |
| 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 | 21,970.55 | 47.34 | 11,194.31 | 10,851.60 | 拟终止 |
| 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 | 10,596.45 | 22.83 | 0.00 | 10,713.66 | 拟终止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3,844.56 | 29.83 | 13,842.54 | 10.35 | 已完成 |
| 合计 | 46,411.56 | 100.00 | 25,036.85 | 21,575.61 | -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的差额 2.02 万元,系预留的部分应支付发行及手续费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的差异。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建设内容:4.58 万平米生产车间及配套建筑、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招聘技术及生产人员等,最终打造业内领先的年产 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自动化生产线,以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高端园林机械产品产能,增强盈利能力。“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21,970.55 万元,由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费用构成,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 个月,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4.58%,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84 年。
截至 2026 年9月30 日,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尚需支付金额(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3 |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4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5=1-2-3+4注 |
| 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 | 21,970.55 | 11,194.31 | 774.11 | 75.36 | 10,077.49 |
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净额等,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
2、“年产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为:4.20 万平米生产车间及配套建筑、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招聘技术及生产人员等,最终打造业内领先的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自动化生产线,以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高端园林机械产品产能,增强盈利能力。“年产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596.45 万元,由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费用构成,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 个月,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4.19%,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30 年。
2025 年4月21 日,考虑到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和公司战略布局的调整,公司现有产能已能满足目前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订单需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年产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截至2026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未实际投入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尚需支付金额(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3 |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4 | 募集资金金额5=1-2-3+4注 |
| 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 | 10,596.45 | 0 | 0 | 117.21 | 10,713.66 |
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净额等,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为顺应行业市场变化、匹配公司整体战略升级,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结合项目实际实施环境及公司经营现状,公司审慎决定终止“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年产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原因如下:
1、“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
骑乘式割草机系公司重点布局发展的核心新品类。公司积极推进“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建设实施。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设备采购等前期工作并陆续投产,项目已能满足一定的业务需求。为适配当时的国际贸易形势及公司的海外市场经营布局,公司已于 2023 年2月开始在墨西哥以自有资金建设海外生产基地,该生产基地已于2025 年10 月开业,并于2025 年第四季度实现批量投产。此外,公司于2025 年2月完成对AL-KO Geräte GmbH(以下简称“AL-KO 公司”)的收购,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产能。综上公司现有骑乘式割草机产能规模已能充分覆盖公司在手订单及预期市场需求,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开展扩产建设的必要性已显著下降。
在该募投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调整产线规划布局、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减少项目投入,从而有效控制和降低建设成本及相关支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现金流安全与经营抗风险能力,抓住国际市场需求带来的业务发展机遇,更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论证,公司拟对“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日常生产经营。
2、“年产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
(1)该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长期来看,锂电类园林机械产品具备良好的行业发展前景,但当前的全球贸易形势复杂、行业格局持续调整,2025 年下半年全球园林机械行业整体需求放缓,进入阶段性周期调整,新能源园林机械细分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下游客户需求未实现显著增长,产品销售收入呈现阶段性回落,继续推进原有大规模扩产计划的市场基础发生变化。
(2)公司战略及产品结构优化调整,资源布局重点转移。公司完成对AL-KO公司的收购后,全面梳理并优化了整体业务战略与产能、渠道布局。结合市场终端需求特征,下游客户资源及市场需求进一步向商用类园林机械产品集中,公司核心战略资源、研发及产能投入随之向优势品类倾斜。在此背景下,原有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大规模扩产的战略紧迫性大幅下降,原有项目建设规划已与公司最新业务布局不相匹配。
(3)现有产能可覆盖市场需求,新增产能消化存在压力。目前公司现有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产能已能够充分满足当前在手订单及日常经营需求。在行业需求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下游需求增长乏力的行业背景下,若继续按原规划新建年产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产能,将导致产能过剩风险,面临较大的产能消化压力,项目投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显著降低
(三)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0,791.1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由于“年产 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尚有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未支付,资金划转完成前,此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一并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调整可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终止募投项目“年产6 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和“年产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当前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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