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公司拟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科技创新、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
| 第一百五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 | 第一百五十三条 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 |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公司科技创新相关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促进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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