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2026年7月18日、2026年8月11日、2026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成都高尚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尚”)与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医科”)及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永和成”)的合同纠纷一案,一审阶段成都高尚诉请达州医科支付服务费、违约金等合计19,178,727.24元,同时请求成都永和成在未出资范围内对达州医科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由达州医科支付服务费108,623.07元及按年利率3.9%计算的逾期违约金,并判决成都永和成无须承担责任。
成都永和成于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成都高尚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主张改判达州医科支付医疗设备移机损失及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合计金额为2,530,025元(上诉金额由一审起诉金额19,178,727.24元变为2,530,025元),同时再次请求成都永和成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达州医科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成都高尚提起上诉的案件,后续审理及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 单笔涉案金额100万元及以上诉讼、仲裁案件 | |||||
| 1 | 成都高尚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 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253.00 | 一审已判决,原告已提起上诉,上诉金额由一审起诉金额19,178,727.24元变为2,530,025元。 |
| 合计 | 253.00 | ||||
注: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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