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申请10,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和潘俊玲女士,林海川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俊玲为林海川配偶。
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及下属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澳门国际银行申请10,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申请融资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方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
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 9月末,公司向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 931.70万元,接受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523.17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454.87万元。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通过的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75,040.00万元。公司下属公司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调整与兴业银行签订的《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关联方林海川、潘俊玲拟继续为调整后的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关于继续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各项借款事宜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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