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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10月 29日 16时 00分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子涵女士负责记录,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 9人。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6年 10月 28日以邮件方式传达公司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董事长已在会议上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出席、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尽快推动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493.9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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